這樣的“星”追不得

2026-01-24 10:10:30 閱讀量15528 字數(shù)785


隨著互聯(lián)網技術的飛速發(fā)展和社交平臺的廣泛應用,越來越多的人們在網絡上分享觀點,“曬”出態(tài)度。但個別人員為樹“個性”“敢言”的人設,竟公然傳播錯誤言論、損害國家形象。而一些“粉絲”被所謂“偶像光環(huán)”迷惑,成為其傳播不當言論、危害國家利益的幫手。近日,國家安全機關查處了一起制作、傳播、出售危害國家安全的音像制品案件,及時消除危害,有力維護了國家形象和利益。


危險的跨越

某日,陳某偶然刷到某境外旅游穿搭博主的視頻,被其發(fā)布的內容所吸引,隨即對該博主產生強烈崇拜,開啟了長期關注之路。但陳某并未在意這位博主常在視頻中“夾帶私貨”,借分享生活之名,散布歪曲事實、抹黑我國家形象的言論。當相關部門依法對該博主的境內賬號和視頻進行封禁處理后,陳某非但沒有醒悟,反而通過“翻墻”軟件繼續(xù)在境外社交平臺上關注該博主。同時,他發(fā)現(xiàn)該博主此前在境內社交平臺上積累了不少“粉絲”,有一定“明星效應”。當部分粉絲在線上詢問觀看渠道時,陳某嗅到“商機”,萌生了從境外社交平臺“搬運”該博主不法視頻獲利的念頭。


法律的紅線


為規(guī)避網絡監(jiān)管,陳某通過錄屏的方式保存該博主在境外社交平臺上發(fā)布的視頻,經二次剪輯后倒賣給境內用戶,以此獲利。經查,陳某累計制作、傳播、出售危害國家安全的視頻數(shù)十條,非法獲利數(shù)萬元,傳播范圍涉及千余人。等待陳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。


國家安全機關提示

網絡世界豐富多彩,卻也暗藏礁石。網絡行為既有自由也有邊界,既有權利也有責任。廣大人民群眾在享受網絡便利的同時,也應筑牢思想防線,自覺抵制各種錯誤思想,做清朗網絡空間的建設者而非破壞者。如發(fā)現(xiàn)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可疑線索,請及時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、網絡舉報受理平臺(www.12339.gov.cn)、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當?shù)貒野踩珯C關進行舉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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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/“國家安全部”微信公眾號

責編/李映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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